關于嚴禁使用公款購買香煙、高檔白酒的通知
2017-10-11 12:32:03
贛色探紀字〔2017〕2號
關于嚴禁使用公款購買香煙、高檔白酒的通知
關于嚴禁使用公款購買香煙、高檔白酒的通知
探礦院(建設集團)所屬各單位、各部門:
為大力弘揚艱苦奮斗、勤儉節約作風,堅決制止鋪張浪費和奢侈享樂行為,根據省紀委辦公廳《關于開展違規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問題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贛紀辦字[2017]27)號文件精神,經探礦院(建設集團)紀委研究決定,嚴禁院(司)各單位及部門用公款購買香煙、高檔白酒、禮品。一經查實,對相關責任人員實行問責。
特此通知!
中共江西有色地質探礦工程院紀律檢查委員會
2017年9月6日
2017年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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